“我上游银河下走大荒
十二楼听谁将故事弹唱”
——星尘《万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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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顺懂.《龙与龙相遇的几率是三万六千分之一》上篇

*西幻pa,全员向,私设成堆。

*包含顺懂,锐宏,吃糖组(暂没出场)

*未完待续。

《龙与龙相遇的几率是三万六千分之一》

 

00

庄羽神秘兮兮地在油灯下给李懂比划:“最新的研究结果!如果说龙族隐居论真的成立的话,那两条龙在一生之中相遇的几率是三万六千分之一!”

李懂打了个哈欠,声音闷闷的:“但是现在哪儿还有龙啊。”

庄羽有些不甘心。

“等等吧,迟早会见到一条的!”

 

01

顾顺跳上码头时已是华灯初上,面前的集市通向车水马龙的尽头,喧嚣升天。伊维亚是个半面环海半临沙漠的热带城市,什么样儿的人都有,据说这里的集市什么都能买到。顾顺刚上岸的时候险些撞到个抱着箩筐的赶海姑娘,缠着方巾的姑娘瞥了他一眼,似乎看到了什么吓人的东西,转头就跑掉。

顾顺习以为常,收起有些显眼的红色护目镜,只背着一边的背包带,痞里痞气地单手插兜迈开步子。这人一身装备简单极了,撂哪儿都只当他是个普通旅者,他脑门上好像都写着风尘仆仆,眼里映着无所事事。只是他怀里还搂了什么,仔细一看是个长条物件用布裹着,他没什么要掩饰的意思,大大方方地抱着自己的宝贝就往前走,挤进人群里就都好了,没人细看他怀里究竟是什么。

他走得大大方方潇洒自在,就跟生在这儿闭着眼都能找路一般,他想这儿的集市真心热闹啊。女孩子提着碎花裙摆成群结队地嬉笑着跑过,路边点着各式各样的花灯,什么风格的建筑都有,小贩扯着嗓子叫卖,空气里一股发酵水果的气味,夹杂一些凛凛冽冽的酒香,时不时某个角落里还会透出民族乐器的声响。挺好,不错,适合养老。怪不得罗星喜欢。顾顺在心里简简单单地判断,然后想,嗯,我该往哪儿走呢?

顾顺在海上足足漂了十一天才到达目的地,起先还能在心里念叨上岸了一定去吃一顿肉,要喝最烈的酒,后来慢慢被水汽灌得脑仁儿发涨了,就想要求不多吧,让我上结结实实的陆地踩几脚、喝点新鲜的泉水就成,最后的最后,他硬生生给逼得无欲无求了,就想,我漂了这么多天,上岸了可别迷路了。

一语成谶,简直悲痛欲绝。

 

最后顾顺还是顺着酒气一路摸到了这条街上唯一一家酒吧。

这天底下所有的酒吧都是灰色地带,能在里面坐上几天的人大都不清不白,来打听事儿的人占多数,顾顺简单一瞥就见到几个在袖口里比价格的*,也有穿着暴露的女郎笑着陪酒,烟味儿里掺杂了些别的气味,顾顺嗅觉灵敏,一闻就想吐,他面上不动声色,迈步频率都不变一下,直直走到吧台前面坐好,浓妆艳抹的女酒保问他要点什么,顾顺说来杯矿泉水吧。

周围几个人均是噗嗤一笑。嘲笑。

顾顺没搭理他们,强调说,一定要是新鲜的矿泉水。他在海上喝了十一天蒸馏水!最后舌根子都尝不出味道了。

酒保也想笑话他,突然看见他怀里有些什么,眼神一下子变了,一言不发转头倒水去。

顾顺怀里抱着的东西略长,横放开没地方,坐着的时候只能放在两腿中间,胳膊仍然半抱着。几个笑话他的人也不敢吱声了,转过头去喝自己的酒调自己的情。

识货的人都清楚,这么个长度,十有八九是武器。而比长枪又要短了,武器里最符合的,无非是近些年风靡大陆的火枪。

而在现今几个职业里,光明正大揣着火枪还不怕被抓紧去的,也就只有猎人了。

赏金猎人这种,还是少招惹得好。

 

一般人这么想,同行就不会这么想了。

 

顾顺心平气和地说,不卖。他的姑娘跟了他不知道多少年了,每次把枪身擦拭得一尘不染,他都能高兴好久。他孑然一身,没个亲戚朋友——朋友勉勉强强算是有个吧,最珍重的就是这把枪,他的枪好,所有同行看了都眼红,在黑商眼里就是行走的金块块,他在海上都不怎么出船舱,枪藏在床垫下,他坐在床上,谁也动不了。

对面说,考虑考虑吧,小哥面生啊,海上来的?顾顺没搭话,海上湿气重,他的外套夹克上满是海风的腥气,凑近一嗅,熟悉的就能认出来。

其实顾顺脾气真没这么好。起先有人觊觎他的姑娘,他能气得跟人拼命,也许真像罗星讲的,顾顺这几年脾气也老了,总是老神在在的,心事更能揣肚子里,算计下能把人阴得特惨。对面看他油盐不进的模样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走之前半威胁似的说,这片地方没你想得那么简单。

顾顺就笑,咧开嘴才能看见两颗虎牙。罗星呆的地儿,那是说简单就简单的吗。夜色更深一些,就有人来问他住不住店,顾顺不紧不慢地喝他的矿泉水,也许因着是夏天,杯子里加了些冰块,偏偏他不喜寒,就捂着杯等冰化一化再喝。水一点点见底,又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过来明示暗示,顾顺意味不明地笑了下,利落地转身走到一个人面前,问,还有空房吗?

 

02

李懂眨眨眼问他,你怎么知道我是开旅店的?

 

李懂从一开始就坐在吧台的最边缘了,按照这里不成文的规矩,坐在正中间的是买家卖家,边上的是老客,他不好酒,但这家的果酒味道还不错,闲暇的时候也会坐过来喝点,顺带听听风声。以往这种工作都是庄羽来做的,但今天人忙着大采购,没工夫来,于是他自个儿来了,没想到遇到个揣着火枪的赏金猎人。

李懂一直在光线最暗的地方看他。

要说这个猎人,身材高大,但也没石头那么壮实,面容相当俊朗,随随便便一坐都挺赏心悦目。他一看就知道那人怀里是什么了。李懂想,啊。

这几天他们关了店,正收拾行李准备出发,本来不打算接待客人的,毕竟原本也不差那些金币,但他仔仔细细打量一下这个人,突然就觉得,这个人也许会来他们的旅店过夜。

怎么会这么想的?李懂舔了下杯沿,果酒是甜的,喝了不醉人。他的直觉向来很准,只是他没料到,这人会直接走上前来,抛出这么个问题。

李懂跟这个人对视,酒吧里的光线五颜六色,他这里又格外暗,但这个人的眼睛透亮的,一缕光照过来,能清晰看到深棕色的虹膜,里面盛满一些胸有成竹式的笑意。

顾顺没有回答他那个问题,只是笑而不语,李懂又眨了眨眼。

“但是今天店里有事,恕不接客,抱歉了。”

那人轻轻一挑眉,手指覆上李懂放在吧台上的手背,接触的时候,李懂感受到对方掌心里窝着的金币。金币冰凉坚硬,这个人的指尖却是有些软的,捂了很久的冰水,也有一点发凉。他突然又有一种感觉,这个人知道他会答应的。李懂一句假话都没说,但是他就是觉得这个人能看出来——如果他真的这么请求了,李懂是会让他留下来过夜的。

这感觉好奇怪。

李懂翻过手,握住了对方塞过来的金币,于是这个人又笑了,虎牙尖尖。

真是很好看。

 

顾顺刚坐下就注意到李懂了。这人小孩儿一样,五官轮廓并不深邃,两眼很认真地睁大,有种圆润的温和感,嘴唇略有些厚,看着就是个脾气很稳的人。光这些还不够引起他的注意的,但有一点,这个人的气质太干净了。

他就是睁着眼乖乖坐在那里,眼睛一眨一眨,没什么表情,有一些心不在焉,也没什么存在感,却有一种不谙世事的即视感,在灰色地带最不起眼,但也干净得有些扎眼。这样的人在这群亡命之徒的眼里,就是块会走的肥肉,他却能坐得安安稳稳,又没人去骚扰他,顾顺猜测也许是这里的位置安排有深意,但是这不重要。他心里打着小算盘,这么干净,不是有地位就是老客。

这个人多半跟旅店有点关系。旅店,酒馆的对立面,旅店里禁止打斗与杀戮是不成文的规矩,因为这里受法/律保护,能开得起旅店的人就很有能耐了,收不收客人全看老板的心意,毕竟谁都不想惹麻烦。

他看进这个人的眼睛,温润明亮,瞳仁是纯纯正正的漆黑,光线照进去也亮不起来。顾顺想,这个人会答应的,这个人一定会答应。

 

“你运气很好,”李懂抿了抿唇,“空房倒是还有一间。”

旁边的女人敢怒不敢言。

顾顺想,好哇!这个人有点来头。他莫名其妙地对面前这个人有一种过于温顺的好感,好像什么心思编排到了他头上都推不下去了,他因此产生点叛逆心理,一点刚刚升腾起的微小敌意在被那样注视后即刻烟消云散了,他想,这几天大概能过得挺开心的。

 

03

李懂的店开在市中心。午夜时分的集市才在沸腾的临界点,顾顺仍然拽了吧唧地背着一边包带抱着枪跟人走,他刚刚才知道这个人叫李懂,在心里偷笑,说这不就是懂事儿吗。这个人就是给人一种有些乖巧的感觉,却又有些捉摸不透,特别有意思。李懂的头发剪得很短,后脑勺看着圆溜溜的,裹着件浅色的宽大外套,露出小片麦色的脖颈,步距规律,透着些不紧不慢,顾顺却被人群挤得有些跟不上。

他想说,哎你等等我啊,又觉得真说出来了有点掉面儿,于是他往前赶了两步,扯住李懂的衣袖。李懂回头,眼神有些诧异,顾顺轻咳一声说走吧,人多,我怕你丢了。

瞧这话说得,谁丢谁还有待考究。

但是李懂只是歪了歪脑袋,点点头。

 

顾顺问:“这楼上住得都是些什么人呀?”李懂开了门锁,楼上的灯还亮着,他摸出火柴,擦了两下没点着,旁边凑过来只手,握着打火机替他把灯点了。李懂回头看顾顺,顾顺却看向了门外,若无其事地把手缩回来,打火机揣兜里。

“是房客。你的房间在三楼,你刚刚给我的那些钱能住五天,楼梯在这边。”李懂进入角色之后就让人感觉有些木木的,例行公事般提着油灯把顾顺引上去,楼梯上的木板年久失修,踩上去嘎吱作响,顾顺说顶楼啊?顶楼好啊。

顾顺怀里是把狙击枪,估计没几个识货的认得出来。

 

屋子里一张双人床,李懂一本正经地说只剩下这个房间了,顾顺没计较,包往旁边的沙发上一甩就脱了外套,径直走到窗口,这里视野宽广,沙漠里的城市不敢建太高的楼。他站在阳台上往下看,发觉楼下的阳台上摆着一圈花盆,还是太暗,就算是他这么好的视力也看不太清,他问李懂楼下住着谁啊,没有回话,转头一看,才发现人早就悄无声息地跑到不知道哪里去了,房间的钥匙挂在门把手上。

 

顾顺舔了舔嘴唇想,罗星之前跟他说过这里有很多长得好看脾气又好的姑娘,他见过几个了内心毫无波动,现在却一个劲儿地去想这家旅店的小老板。

分明也没哪个细节惊艳了他,也不觉得是哪里突出的好,但就是情不自禁地、多一点、再多一点地去注意他。正儿八经认识才过了不到一个小时,顾顺就大有失控之预感,还真让罗星一戳一个准——“你们就是太讲眼缘,感情来得毫无征兆,你可别不信,哪天等着栽。”

唉,下次见他,得就这个事儿讹他一顿饭。顾顺想,这不太好,还是趁早完事开溜,不然职业生涯怕要断送在此。

赏金猎人谈不起恋爱,毕竟做的是人头买卖。

 

04

顾顺来这儿住了一天两天,除了前台看书的李懂谁也没看见,三天四天就听到些奇怪的声音,等五天时限满了他去续钱,在大厅里撞见一只雪白的狐狸。

狐狸品种不明,顾顺也不确定是不是哪位化形的租客,在楼梯口跟它大眼瞪小眼许久,越看越觉得这狐狸毛色无暇白得透明,漂亮得紧,就是眼睛怎么看怎么一条缝儿,真认不出是什么品种,顾顺往左它往左,顾顺往右他往右,哟呵这谁不是存心找茬吧——顾顺险跟只狐狸理论。

“哎,欣欣你怎么跑这儿了。”大厅里跑过来个青年,个子高挑眼睛大,声线温温和和的,狐狸一听他的声音就扭头跑了,乖得跟个傻子一样窝进青年怀里,顾顺看着青年抱一只毛炸炸的狐狸,下巴都被埋进雪白的绒毛里了,青年又抬头看他。眼睛真的很大,顾顺第一反应是这个。

第二反应是,这别是个精灵混血吧?

狐狸眯着小眼睛呼噜呼噜呼噜,青年瞪着大眼睛嗯嗯嗯,然后青年对他笑说早上好,我是你楼下的徐宏。

“顾顺。”确认过眼神,圆耳尖还能跟动物讲话的,是精灵混种没跑了。

啊什么,你住我楼下。顾顺这才反应过来。

“阳台上那些菜是你种的啊?”

徐宏表情一僵,随即更灿烂地笑,诶,是我种的。花盆里种菜你很有才啊!顾顺刚想调侃几句,那边就又有人喊了起来。“徐宏?徐宏?”

“这儿!”徐宏喊回去,另个青年比徐宏要矮些,眉目却是凌厉得颇有气势,跟徐宏套件一模一样的白衬衣,右手小臂上缠着一圈胶皮套,一只整体圆滚滚的雪鸮瞪着大眼睛立在上面,狐狸在徐宏怀里挣了下,徐宏赶紧搂紧一些给它顺毛。

“大欣又不吃饭了,你赶紧管管。”顾顺就想这语气简直跟孩子捣乱训不过的老父亲一样,怎么这么好玩儿的,舔着小虎牙看戏,却没想后来这位刚一接近就抬头看他,眸子颜色很浅,深黑的瞳孔清清楚楚。

哟呵。

两人交锋,都点到为止地错开视线,徐宏在那边歪着脑袋看白溜溜的雪鸮,小声说些什么,顾顺突然觉得这个歪脑袋的动作特别眼熟。他刚跟李懂认识那晚,李懂也这么干过。

想谁见着谁,李懂提一袋血淋淋的生肉跑在后面,看看他就当是打过了招呼,习惯性地一抿唇说:“杨锐哥,陆琛说大欣要是不吃,他就拿这些肉当花肥了。”

顾顺原本真不想多掺和什么事儿的,猎人是无根草,哪里起风飘到哪去,过多的羁绊牵连不是好东西。但是这里住着的人也太有意思了。

罗星,真会挑地方啊。

 

-TBC-

目前能够透露的设定:徐宏是精灵混种,森林精灵,能跟动物沟通的那种。也很善于应付植物,有他在的地方植物都会长得特别旺盛。一开始杨锐是用这个理由请他去自己房里住的。

一开始杨锐惦记着自己的菜,还会老老实实打地铺睡沙发甚至跑去徐宏原本的房间住,后来徐宏就再没回那个房间,杨锐也能睡上床了。

罗星好好的,什么事也没有。

狐狸是变种北极狐,被偷猎者活捉运到伊维亚的,杨锐把它救出来,十分犬科,特别犬科,但是感应灵敏战斗力强。雪鸮是庄羽送给他俩的,傲娇挑食耍性子,得哄着来,杨锐总哄不好它,但是特别喜欢它,总得找徐宏。

原本起名雪鸮叫大欣狐狸叫小欣,后来大家一致认为“小心”不太合适,就很草率地叫欣欣了。杨锐因为这事后悔了几个晚上,只想回到过去骂死那个无意中将自己小名儿透露给徐宏的自己。

“欣欣”用了演员梗!

顺懂的资料还不能更新,这个世界观也许会多写几对cp的故事,这个系列顺懂是主线。

写得很辣鸡,轻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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