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游银河下走大荒
十二楼听谁将故事弹唱”
——星尘《万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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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远.架空.短篇.《越狱》

伪精灵pa,伪童话风,放飞自我。

《越狱》

00  送你玫瑰的理由

“你在你的玫瑰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小王子》

 

01  莴苣姑娘

他悄悄看他。

空荡荡的窗框是银质的,摸上去冰冰凉凉,刻着的繁乱花枝有点儿硌手,窗上原本有玻璃的,但是春天的时候有一次做了噩梦,不小心疯长的爬墙虎就把玻璃压碎了。

若不是塔太高,这理应该有块新的玻璃才是。

他曾纠结过自己现在的状态应称之为什么,若说囚禁,他的意愿从未被违背过。他爱茶,那个大胡子的国王便搜尽整个国家,寻来了各式各样的茶叶献给他,那些叶子死气沉沉,与自己家的茶叶毫无可比性,但念在国王如此煞费苦心,他仍是笑着收下了。

但若说是别的,他又不能出这个房间。他们不希望他这样做,他也并未因此感到困扰,便也住了下来。

对了,应当是暂住的。

但是自春天那次意外后,他的手腕上便拴上了根手指粗的银链子,固定在床头,要在房间里活动绰绰有余,但如果再想走远那兴许只能把手剁掉。他不是很理解他们的想法,分明是相同的语言,但那些简简单单的字眼拼凑而成的句子,在他听来是不可理喻的。

原本会来到这个国家,也仅仅是为了寻找不小心流出的种子罢了,家中的种子与外界不同,不管是水果还是花朵都比外界硕大十倍,若被有心之人得去,那免不了是场争执。

费了点时间,他总算是找到了种子,也对名为“人类”的他们有了些许除书本外的了解,他并不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人,原本想要收走了种子就打道回府,结果因为一次意外的抢劫,他迫不得已动用了那些种子。

似乎引起了不小的骚乱。面见国王。然后,被“请”到这里来。这已经是他来这里的第二个年头了,塔就在王宫的后花园,平日有位阿姨照顾自己的起居,虽说他并不需要。

他时常向外看,却又不敢探出头去,他的发色太显眼,在灰白的石砖上一眼可见。如果被看到,他们会慌乱,他仍记得书上所说与族长的话——人类很危险,但是同样很脆弱,不要伤害他们。

更何况他也不想伤害任何生灵——他的族人都是素食主义者,但除了维持生命必须的食物外,一根青草都不会碰。他亦从未沾过血腥。

于是他住下来了。他想着没什么,自己在外面呆的时间太长的话,族人会来找自己的。除了茶叶外他也没再要什么,他不希望麻烦他人,也不好意思嫌弃茶叶的质量,每天打坐冥想,岁月飞逝,于是一个四季过去了。

但是自“他”出现后,似乎稍微有那么点儿想出去了。

他将下巴搁在窗框上,看着那人动作娴熟地修建与自己长发同色的枝叶,眨了眨眼。

 

02  王子?

舜面无表情地将鸭舌帽的帽檐压低,随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艳阳高悬,空气滚烫得吓人,平日颇有闲情来花园里闲逛的贵族小姐也怕伤了这娇嫩的肌肤,早早缩回去了。

他倒是也想回家,他的家乡多好,气候宜人,也就是冬天开门之前要凿开门缝里的冰麻烦点儿,春天夏天早点儿嘛。他家里人抗寒,热就受不住了。

但领了工钱就要干活,所以尽管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他也不得不踏踏实实地呆在这大得让人跑断腿的花园里修建植株,要说这儿的植物啊,叶子都是灰扑扑的,怎么看心里怎么憋屈,下场雨还好点儿,但看这大太阳就跟个鸡蛋黄儿似的,哪儿有点儿要下雨的样子?

大剪刀有点儿锈,手腕儿疼,他甩了甩手,面前还有足足一百三十丛灌木要修建,每次一看到这个数量他就想扔剪刀,也就在走到灰塔前的时候能好点儿,那个时候多是下午,灰塔瘦长的影子正好能将自己整个人盖进去,凉快不少。

他将被帽檐压趴在眼前的额发拨开,汗津津的,随意看了眼怀表,转了转手腕,大剪刀继续“咔嚓咔嚓”起来。

这个国家挺有趣,将位来历不明的外族人放塔顶供着,说什么“植物之神”,谁信呀?看看这些长得欢快的花花草草吧,一本正经地说,这世间也就这点儿花草神懒得去管了,人家又没有腿脚不会动,自己安安静静地长,不费心不费力,但是人家就是事儿多,就看不惯你长得那么开心,偏偏要给你剪出个形状来。

舜真是想回家了,如果不是有工作。

也不知道这灰塔里住着的那位长什么样儿?据说倾国倾城?谁信。天天关着人家不让露脸,绝对是个丑八怪。

舜愤然地扫平一寸杂草,碎沫儿飞溅。

不管怎么说,下次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差使,他可不干了。

 

03  定情信物请收好

他觉得这个园丁跟其他人不一样。

分明他们在他眼中都笼罩着一团异常沉闷的阴郁雾气,只有那个黑发的园丁一走来就让他眼前一亮,令他想起林间清晨在叶尖儿上颤动的露珠,干净,太干净了。

园丁的帽檐遮住了他的脸,但是能明显看出他留了头黑色长发,扎得挺高,每天从花园这头儿走到花园那头儿,一走走一天,期间修修剪剪,动作快得剪刀刃儿在阳光下只能看到一片反光。

城堡里仆人们的生活很有趣,房间里只有一扇窗,但正对着仆人们的宅院,这个距离他也能看得清清楚楚。那些人们的生活很充实,但同时也辛苦,他见过那位给自己送饭的阿姨借着微弱的月光挑破脚上的水泡,也见过心意相通的情侣在结束一天后互相蹭蹭鼻尖便疲惫地进入梦乡。

有一天他看到那个在后厨帮忙跑腿的男孩被喝醉了的贵族提着领子丢出来,在草地上翻了个滚儿,膝盖擦破了,又不敢哭,他皱着眉想,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在他的族人中人人平等,他看过书,这些乱七八糟的等级规划只扫了一眼就看不下去了,人类真麻烦,用这些条条框框将自己限制起来,竟然只是为了让自己不受限制。

因此他才会认为他们的话语不可理喻。他分明只是平凡众生中的一个,又怎么能与至高神相提并论?实在好笑,但每次他刚想开口,就被如潮的尖叫狂笑盖过,于是他只能缄默。他本就不善言辞。

他想,如果贵族要伤害那个男孩,说什么他也不能袖手旁观,这时在一旁工作的园丁干净利落地将剪刀合了往面前的地面上一插,直接把要哭不哭的男孩抱起来,那个贵族气得鼻子都歪了,园丁瞥了他一眼,贵族的脸就白了。

这个人挺善良啊。

园丁挺喜欢小孩子的。他也很喜欢小孩子。

也很勤劳。

每天都能看到园丁顶着烈日工作,他有点心疼,但他并不想动用这里的植物,更何况,那是园丁的职责所在呀。

就这么一直盯到了夏末,聒噪的蝉声吵得脑仁儿疼,但他突然就开了窍。

自己,似乎是有点喜欢上那个园丁了。

他也不太明白“喜欢”究竟该怎样定义,就是认为这个园丁人特别好,而且迫切地想与他交谈,了解彼此,并且一起回家。

这可是他第一次想要邀请什么人回家,他想,这个人真的太好啦,我好喜欢他呀。

但是灰塔太高了,他的声音太小,而且如果他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会麻烦其他人的吧?所以为什么还没有人来找自己呢?他是真的有些想离开了。

思来想去,他拿出平日用来画画的白纸,咬着笔杆儿想啊想,写了句“我喜欢你”,然后叠成了纸玫瑰。虽然颜色不太对,但他实在没有其他可以用的东西了。

在翌日下午,园丁走到灰塔附近的时候,他趴在窗边,将纸玫瑰扔了下去,正好砸到了园丁的头上。

园丁抬头看向这边,他缩回了脑袋,心情忐忑地看着园丁将纸玫瑰三下两下展开,然后听到园丁笑了。

他的耳朵很好用,塔下的声音都能听到,这是被笑话了吗?他略有些失落地想要躺回床上,园丁却突然又抬起头来,这次那双漆黑的眸子就这样撞进他的眼中,他怔怔地看着对方冲自己笑,突然感觉脸有些发烫。

“是你吗?”园丁发问了。

他点点头,后来又想,园丁应该看不到,刚想去找白纸,就被叫住了。

“我看得到的。你是谁呀?”

眼睛也很好用啊。他默默地在心里为对方加分,然后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我叫尽远。”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听到。

“尽远?”竟然听清了。园丁若有所思地敲着下巴,“你说你喜欢我?”

尽远窘迫地抿着唇,最终还是咬咬牙一点头,园丁抬头看着他,两眼眯成了月牙儿。

“定情信物我就收下了。”一边说着他一边将展开的白纸折了两下,郑重其事地放进了胸前的口袋里。

定情信物······?那个不是要两情相悦才能······?

尽远突然有些怕了。如果是自己误解了怎么办?严格意义上来讲两人才是第一次见面,况且自己这么突兀,会被讨厌吧?族人是怎么谈恋爱的他也没有研究过,似乎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因此就连“表白”这个词儿,他也是在书中学到的。

“不过,还是更想看真正的玫瑰花啊。”这么说着,园丁再一次笑起来。

 

04  越狱=私奔

天总算阴下来了,看着像是要下雨的样子,舜稍稍为花园里的植物松了一口气,当他被从天而降的花环砸到的时候,他感觉今天简直是自己的幸运日。

手中的花环由玫瑰绕成,尖刺被贴心地拔掉,花盘比普通的玫瑰要大一圈,娇嫩欲滴,衬着几片绿叶,好看得很。

他一捻,新鲜的汁液散发着芬芳,抬头看看,小美人儿正冲自己笑。

撤掉之前说的那些鬼话吧,这次的工作,简直赚翻了。

天知道他抬头看到小美人儿的第一眼时脑子里在想什么,似乎某根他一直以为早就断掉的名为“爱情”的线路突然一下子连通了,脑子里的小灯泡因为电压不稳忽明忽暗,最终在确认了对方的名字后直接炸掉。

藤蔓生出也就一眨眼的事儿,玫瑰的根系深扎入地,打着旋儿向上攀升,他就被那硕大的花盘托着,藤蔓盘根错节地向外延伸,地面塌陷,他全然不顾脚下人们的尖叫,花盘在升至窗口时乖乖停下,小美人儿有些茫然地眨巴着眼,他一笑,将鸭舌帽随手一抛,把压箱底的贵族礼仪拾起来,优雅地鞠躬,随后如同邀舞般彬彬有礼地伸出手。

“亲爱的尽远·斯诺克先生,Do you marry me?(你愿意嫁给我吗?)”风起,巨大的花瓣微微颤动,花香四溢。

“Yes,I do.”尽远不傻,嗅着对方的气息就明白了一切,坦然一笑,伸出手稳稳抓住对方的,随即被扯入怀中。

“咔哒”一声,铁链应声而断。

风的精灵欢快地托起花盘,那朵巨大的玫瑰随风而起,在万人瞩目中飞离这片土地。风雨欲来,满地繁花开。

“你似乎没那么惊讶?”舜搂住尽远的腰,为他挡住迎面而来的狂风,长发狂舞。

“我早知道会有人来找我的。”尽远实话实说了,“如果是赏金猎人的话,应该是混血吧?是风的精灵吗?”

“你是我见过第一个长得这么好看还这么聪明的。”舜轻笑,抵上尽远的额头。

尽远一愣,想了想,自己也许应该主动一些,于是伸手搂住舜的脖子,真诚道:“跟我回家吧。”

这下子换舜愣了:“的确是要回去领工资的,不过婚礼的话应该在我家办吧?”

“······不是我娶你么?”诡异的沉默。

舜哈哈大笑地吻上去,用实际行动彻底掌握了主动权。

 

从今以后,王子与公主——哦。

赏金猎人与精灵,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Fin.

舜的设定是风的精灵与森林精灵的混血······他跟着风的精灵住在比较靠北的地方,耐寒,不能够控制普通的植物,但是精灵领地里灵气充裕的植物可以,尽远扔给他的花环是用尽远找到的种子种出来的,他可以控制。

尽远的设定就是森林精灵啦。他能感受到同族的气息,所以一开始见到舜才会有亲切感,之后的全是舜的人格魅力w后来舜用了能力他就知道舜和他有相同的血统了,但是森林精灵从来不去做赏金猎人,所以只能是混血了,而舜又跟风的精灵——这里指住在风里的小精灵混得很好,于是猜也能猜出来啦。

舜是被尽远的族人委托来找他的,之前说的工作也是委托,而尽远想的一点也没错,会有人来找他的。

关于那句话,我是在英语课上开的脑洞······文字游戏?marry sb是嫁/娶某人,也就是同某人结婚,不过网上查查似乎都是“你愿意嫁给我吗”,我选择课本······。

好困喔,明天上午还有课,去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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