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游银河下走大荒
十二楼听谁将故事弹唱”
——星尘《万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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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远.《总有人在我棺材板上放蔷薇》

*片段记叙法。

《总有人在我棺材板上放蔷薇》

 

00

“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

月如弯钩,落影嶙峋。被惊动的独眼枭洒下一路血痕。半边被熔毁的十字架零零落落地扎入地皮,阴影刻于墓碑之上。他半边额角正有殷红的血淌下来,手臂上全是擦伤,嘴角带血,犬牙上都是红的,但他举着枪站在那里,枪里是最后一发银弹——他已经打开了保险。

舜看着那双眼睛。逆着光看着。是东方罕见的翡翠色,戾气逼人,比鬼还像鬼,却亮得那么惊人,那么夺目。

如今他身负重伤,子弹上涂了死人血,伤口处隐隐撕扯般地疼,却面色从容地盘腿坐着,这里不是他的领土,他不是这里的亲王,但那种举手投足的傲气,就像在自家晚宴上切割牛排。

“你可以试试。”舜的喉结滚动了一下。这个血猎,孤身一人潜入自己的城堡,虽说是冲自家叛徒去的——却也打算连自己一并端了。舜很擅长看人,这次却真是看错了,那是不露爪牙的猛虎,不是供人宠玩的猫。有胆量,有计谋,有狠劲——对他人的狠劲,对自己的狠劲,这实则跟舜很像。他想,如果他不是血猎的话……没有如果。

“与其信你不知是真是假的鬼话,不如直接开枪。”他正眯着眼。

但是舜笑了。他已经知道,对方不会开枪了。那是什么人,那是面对对手会拖泥带水说闲话的人吗?他本就不是这人本次任务的目标,只是顺手。

他们对视了片刻,对方仍没有移走枪口。

“这里是蔷薇丛。”舜提醒他看向身边,他却不想分神,匆匆一瞥,“你随便折下一枝,这里棺材多得是。你大可以试试。”

那人深刻地又看了他一眼。随即,收起枪,快步走向东方。

“你要去哪里?”算得死里逃生的年轻统领问道。

“我饶你一命,你替我灭了勒森魃。”他快速道,头也不回。

“好。”舜轻声答应,又问,“你要去哪里?”

“……我不会回来,亲王。记住你的承诺。”他似乎有些意外地回头瞥了一眼,将枪塞进皮套里,舜轻笑一声。

有趣,有趣得很。

 

尽远·斯诺克。

 

01

如果将一支野蔷薇放在吸血鬼的棺材上,那么这个吸血鬼就被困在里面了。

 

世间关于血族的传闻五花八门,这只是其中一条。

至于是真是假,就无人可知了。

 

舜醒过来的时候就知道刚刚下了雨,棺材缝里满是泥土的腥气,他在成堆的丝绸里翻了个身——睡不着了。棺材里见不得丝毫光线,他摸索着寻到棺材内壁的划痕——每次醒来用指甲划一道,他自信生物钟很可靠,这是他的日历。事实上,这是他自己的棺材,上面也只盖了薄薄一层土,他想出去,随时都可以。但他不想出去。

按照能量守恒定律,他活着,消耗能量了,就要有补充。但是欧德文先生表示,自己家大业大,这么多年的积累,足够在时间面前耍一点小小的把戏,如今他在这口棺材里懒了一百多年,也未有半点饥饿感,反倒自在得很——他猜测,外界一定早已翻天覆地,毕竟他都不得已藏身于此,这早已不是血族的天地。

这漫长的时间里,他热衷于回忆以往的事,活得太久,记起一些事情就像是在翻老旧的相片册。他回忆自己的童年——想着想着,突然就困了,便睡去,醒来,接着梳理过往。少有人记性似他这么好,什么都能记得起来,他一边梳理一边睡,若没记错,今天方才到那个血猎初入自家城堡时。

其实他早该回忆到这里了,只是最近有很有趣的事情发生。若自己的生物钟真没什么错的话——果真传来了砂砾摩擦的声音。

舜这口棺材很大很豪华,是亲王才有的特殊待遇,若是拖出去卖了,估计一夜暴富再挥霍个几辈子也是没什么问题的,外壁镶嵌的是蛇卵大小的红宝石绿宝石,还有精心雕刻的金花,不过介于这些都在外面,他常年看不见,便不做评价,但内里空间算是非常大了,有时候他闲着没事,还可以起来坐一会儿动弹动弹,什么?肌肉萎缩?一个血族在自己的棺材里躺到肌肉萎缩?这是什么新奇的玩笑。

于是乎,只要头顶上有动静,他总能第一时间捕捉到。小田鼠蹭到自己的棺材边也是。近些天,有人在蹭棺材顶上的土,却不使劲挖,就像是知道那里有什么一样。

这一天也是有人来了,剐蹭泥土的声音片刻后停下,紧接着又有很模糊的人声传来。舜无聊地听了会儿,愣了。

这是血族的古语,音节繁杂含糊,目前濒临失传,不是谁都会的。

头上的是个同族?那就挺危险了。来叨扰他这个老前辈做什么?

但在王族盘盘算机那么多年,舜岂是个耐不住性子的,一声不吭。再过了几日,那人似乎是开始挖了。但也没挖到棺材板,动作挺温柔,就像是在抚摸泥土。舜醒来的时候,就是夜晚,白天的事怎样,他是不大有知觉的。这样时间久了,舜也觉着不对劲,他想,唉,这么多年也没用个能力,怕是不得不将以前的东西捡起来拍拍灰了。

血族有点异于常人的能力,他按着自己发烫的眼周,久违地运转起体内滞留的能力,隐隐约约透过棺材板与泥土,看到了一朵蔷薇花。

他顿时一愣。

然后,毫不犹豫地瞬移去了地面。

 

02

那还是个小孩子,白净的面庞,木然的双眼,翠绿的头发有一点长,盖过眉毛。

尽远·斯诺克。

小孩子看到突然出现的他,没什么紧张神色,反倒是皱着眉将半埋在泥土里的蔷薇拾起:“浪费了。”

舜难以置信地看他,蹲在地上捧起他的脸,他不让舜碰,但舜看清了。舜记着在很古老的书里,有提到过人的转世,执念太深,无法回归本初,便只能再来一世。想想后来他当然是实现了自己的承诺,不过他灭掉勒森魃,距离他最后一次见尽远,也是五十年后的事了。一个在前线拼命的血猎能活多久?对此,他还是很遗憾的。

“尽远?”

点头。

“你还记得……”舜心情复杂。

摇头。

“……你不害怕?”这真的是个小孩子吧?现在人类的小孩子都这么厉害吗?

想了想,摇头。

“你会说血族古语?”怪不得他有那个胆量一个人潜入自家城堡。

“不知道。”

“你每晚都来?”舜瞥了眼他手里的蔷薇。

点头。

等等……蔷薇?

“你想把我关在里面?”舜有些想笑。

尽远抬头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地面。

“关不住。”

当然关不住了,那只是个传闻,上辈子我跟你说,也只是拖延时间。

“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分明埋得好好的,没有一点痕迹。

尽远闻言,眼睛亮了一下。

“能看见。”

“……你只会说三个字?”舜将如今的信息一整理,觉着,自己怕是回不去棺材里了。这个孩子存在特殊,能感应血族的存在,是天生的血猎……上辈子他是不是也是这样?但如今不比当初……舜看了看四周,这是一处偏僻的田野,远处的火力发电站竖着烟囱,城市的天被映作橙红,星星都没有几颗。

现代世界啊。

“不。”

得,变一个字儿了。

舜认栽,开始盘问户口,小孩子倒没什么遮遮掩掩的,问一句答一句,只是相当像块木头,让人看了心里不忍。

他倒像是个大户人家的孩子……舜注意他的衣着,父亲早逝,母亲常年在外……这是祖母家……最近晚上有黑影袭击他家养的牲畜。

哦呦。舜摸摸下巴。他还以为百年过去,没几个有能耐的后生了。

“你认识我?”尽远见他不问了,竟主动问起,还是四个字儿的,舜有些惊喜。

“上辈子吧,算是……有点交情。”其实挺深的,差点到床上了。

“你讨厌我?”这话问得没半点不妥,仍旧是面无表情的模样。

“怎么可能。”舜不假思索,我要是讨厌你,还能差点到床上?

“那你帮我把那个东西赶走吧。”尽远气定神闲,舜微微一愣,这——怎么还提上要求了?虽然他的确想帮帮人家。

“你怎么就知道我会帮你?”

“我以为那是你,才会在这里放蔷薇。”尽远一副认真思索的样子,“如果那不是你,你就是因为他被冤枉了。”

……其实皇家内斗很多泼脏水扣屎盆子的,我不介意,我真的不介意。

“我也想过用家里的银筷子……”

你一个小孩子做那么危险的事干什么,很容易被腐蚀的知不知道。

“影响太大了,我是真的想杀了你的。”尽远眼内一片赤诚。

……好了,我介意,我现在介意了。

“我很忙。”舜还想引他多透露点信息。

“……我觉着你上辈子像是欠我了些什么,不然你不像是会跟我说这么多话的样子。”这还真是舜再见尽远后听过他说得最长的一句话了。虽然内容让他相当不爽。好吧,说实话,上门灭勒森魃族的时候,因为血猎来掺和一脚,的确是出了点小意外,也许有几个小杂种落在外面了,这事是他没做好,他心虚。

“你今年几岁?”

“十三。”

“……你们老师没教过你们不要相信怪力乱神?”当时的人类学校就这么教的。

“教过。”

“……”

“他们又看不见,当然不信。”

这人原来小时候是这么个性子啊。

怪不得找不到朋友。

 

 

03

舜有时候会想起尽远的那种眼神。

人类是有一种超乎意料的韧性的,遇强则强,再大的风也吹不折腰,尽远绝对是他见过最耀眼的人类,他仍是个人类的时候都没有此般利落,不禁自愧不如。

如今他回到自己的棺材里,每天却有了个念想,数日子的次数也频繁了些。

 

当年纠缠尽远的不过是个弱得可怜的十二代种,舜一个四代种,没怎么用力就灭了,还白得了些血恢复体力,这事了结,舜算是不欠尽远人情,两人却是结下了关系,有空闲的时候,尽远会跑去跟舜聊天,虽然也是一问一答,却的确是消磨时间的好方法。

其实几年的时间,对于舜来说,只是一眨眼的事。从十三岁到十八岁,只有五年,他可以用五年去满世界追寻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猎物。他也可以用五年时间埋头图书馆,读些天文地理大部头。这些事他都做过,但用五年去陪伴一个人成长,是头一遭。

成长,是多么诱人的字眼。一个稚嫩的生命,在你面前逐渐变得强大,不再需要指引,不再依附于任何人。一层一层蜕变过后,是更加完美的身姿,小孩子每天都在变,变着变着,就变成大孩子了。

血族是永远体会不到这种愉悦感的,他们不会老去,也不会生长,是早已在生死簿上记上一笔的活死人,因此他们有大把时间寻欢作乐,放纵自我,却始终掩盖不了心脏处的空虚。有的血族用生命去看一场日出,约莫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蔷薇不会凋零,那也不配叫做蔷薇,以为它已失去了植物的枯荣更迭,颓极必盛。

就如同恋爱一般,血族间真挚的爱情少之又少,不再有生命的顾虑之后,他们开始追求一些易碎的事物。不外乎镜花水月,经不起岁月的研磨。

上辈子的时候,舜对尽远很有兴趣,非常有兴趣。兴趣也是易碎的。这辈子的时候,兴趣到了头,他不再因为新奇感被其吸引,却莫名地安定了下来。

作为一个帝王,他也许有些失败,他的整个帝国在他仍在世的时候没落,而他活着。如今他不必要再面对一些让人极为厌烦的事情,他的时间空余出来,别人求之不得的东西他能够大把挥霍了,反而会觉得无聊。

有尽远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他看着尽远一点点学着柔软自己的棱角,学着与他人接触,有一种剖开石块寻见璞玉的感觉,等他真的见到了这块璞玉的全貌,一种近乎疯狂的情感油然而生。

他们接过吻。

 

 

04

尽远大学毕业回到老家的时候,买了一大捧蔷薇花。

 

Fin.


严格来讲这是不是篇文都有待斟酌因为这其实只是一些有关联的片段而已………………

血族跟人类谈恋爱是注定BE的请不要想了……………………

脑子一抽的产物,感觉血族的永恒是很悲的,之前读《夜访吸血鬼》的时候,悲到不能自己,还想着再也不写血族pa了,现在就打脸了……

不知道作者的心情会不会影响阅读体验…………

希望不要读出郁闷来就好

其实最想写的一幕是有人来追捕尽远的时候舜一把将尽远拉进自己的棺材里救他一命

不是这个剧情线!只是个段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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